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,更新《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注册实施目录》),燕窝产品成为继肉类、水产品、乳品后第4类纳入《注册实施目录》的食品。进口燕窝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,包括生产食用燕窝(指经分拣、用水浸泡、清洁、去除羽毛、重新塑形、加工烘干、分装等工艺制成的燕窝产品,如燕盏、燕条、燕饼、燕碎等)和燕窝制品(如冰糖燕窝等罐装、瓶装燕窝制品)的生产企业。 进口燕窝进港后,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,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、商业单据、卫生资料等。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,为尽快疏港,监督人员将开具“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”,货主凭此单报关、提货。食品如经检验合格,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,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;如经检验不合格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,给予销毁、退货、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。 燕窝进口报关资料: 1:官方原产地证 2: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 3:生产商成份列表 4: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5:产品在其国家(地区)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 6: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,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7:需要检疫生产商官方检疫证书 8:装箱单,发票,贸易合同 9:生产日期证明 如今我司公司遍布 上海、苏州、宁波、青岛、天津、北京、大连、武汉、成都、深圳、广州、厦门12家。 万享供应链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 Vanhang supply chainmanagement(Shanghai)co.,ltd 专业值得信赖 - 品质铸就成功 – 完善物流方案 – 先进清关流程 – 专人跟单服务